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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人在战场,成就万能战将!全文小说》精彩片段
洗完澡,朱云飞穿上一条短褂,外面套了一件青衫。
五官精致的他,虽然不是唇红齿白的小白脸,但一身古铜色的肌肤,却也是充满阳刚之气。
虽然他依旧一脸嫌弃,李虎这个抠脚大汉。
可那一头乌黑长发,最后还是李虎帮他擦干,梳理好,用葛巾结成束发。
没办法,前世的朱云飞活了三十几年,唯一的发型就是大寸头。
那里留过及腰的长发?这么乌黑长发,要想梳理结成束发,他是真的做不到啊。
忙完这一切,就浪费了大半个时辰。
但不得不说,李虎真是个贴心的大管家。
这不,帮朱云飞梳理好头发后,他又给朱云飞,端来一碗菜饼,还有一碗羊肉汤。
“平日里咱们都吃这个?”
看着碗里奶白的羊汤,一股扑鼻的香味传来,让朱云飞忍不住食指大动。
“公子,菜饼才是主粮,这羊汤是咱们自个掏腰包,买的羊骨头熬的,这不是给你补身体嘛。”
李虎拿起一块菜饼,狠狠咬了一口,有些眼馋的看着朱云飞面前的羊肉汤。
“那还有吗?”朱云飞见状,张口问了一句。
“还有一些,留着给您晚上喝。”李虎如实的回道。
“那就全部端来,先喝掉,待会出门咱们再买一些便是。”朱云飞记得自家应该是不缺钱,最起码吃饭前是不差的。
朱家在大同府,虽然不是高门大户,但好在也是官绅之家的。
“公子,咱们没钱了。”出乎预料的是,李虎竟然说他们吃饭钱都没有。
“啥?咱们不是有军饷吗?而且家里不也有钱吗?”朱云飞一愣,奇怪的问道。
“公子,您真不记得了?咱们已经三个月没有发军饷了,而且……”
“而且咋了,有话就直说,吞吞吐吐的,像个娘们。”朱云飞不满的瞪了李虎一眼。
李虎看着朱云飞,迟疑的问道。
“公子您真忘了,自己干过啥事啦?”
“别废话,我干啥事了,就没钱吃饭了啊?”朱云飞一时还真没有想起来,只得逼着李虎说清楚。
“行,我说了,您可别恼羞成怒。”李虎有些气呼呼的说道。
“您在山海关的时候,与那吴家的公子,曾在飞燕楼为争夺那花魁,也就是韩绫姑娘。”
“您可是一掷千金,足足花费六百两银子,帮韩绫姑娘赎了身,把咱们从家里带来的钱都花光了。”
“事后,那韩绫姑娘,不告而别,您不但招惹到同僚们的笑话,也惹得曹总兵大怒,训斥您是败家子来着。”
“有这事?”朱云飞脸皮一抽,装傻充愣的说道。
“有,我可以作证。”不等李虎回答,门口走来一个青年,一脸猥琐的笑道。
“张天福,你小子也敢嘲讽我,是不是皮痒了?”看到眼前的青年,朱云飞嘴角上扬,瞪着对方挑衅道。
“不敢,不敢,小的那敢哟。”张天福实际也是曹家私兵出身,只不过他兄长张天禄,在曹文诏死后,却是屡立战功,如今已经是大明的参将。
参将在明军之中,是仅次于副将和总兵的高级将领,品阶为秩正三品。
虽然,如今张家兄弟,已经不再是曹家的私兵。
但张天福和朱云飞私交甚笃,二人在军中的职位都是千总,平日里也经常聚在一起吃喝逛青楼,也算是臭味相投了。
“既然听到了,兄弟现在有难,您是不是该慷慨解囊?”
朱云飞倒也没有为原主,做过的蠢事,而感到羞愧自责。
而是打蛇随棍上的,直接向张天福张口拿钱。
“嘿嘿,知道你缺钱,我特意去守备府,给你们两个借了五十两银子。不要谢我,这算是你们自个预支的俸禄。”
张天福得意的一笑,从腰带解下一个钱袋,放在了朱云飞面前。
“还是你小子懂我。”朱云飞满意的想要去拿钱袋,却被李虎一把抢了过去。
“公子,钱袋还是我收着吧。”
“我的钱,为啥要你收着?”朱云飞不满的瞪着李虎,伸手说道:“拿过来,吃饱肚子咱们上街去。”
“公子,连山城可没有青楼,您可别再傻事了。”李虎不情不愿的抓着钱袋,在朱云飞注视下,最后还是把钱袋交了出来。
“谁说我要去逛青楼了,再说我是那种人吗?”朱云飞接过钱袋,端起面前的羊汤,一口喝了个干净。
“不是。”张天福和李虎二人,回答倒是利索,可表情却分明在说,你就是那种人。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朱云飞见这两家伙一个鼻孔出气,当即来了个出口成章,以彰显自己的逼格。
“天福,我家公子,说的啥?”李虎见朱云飞念念有词的,他却是完全没听懂。
“他呀,装书生呢。”窃笑的张天福,可是知道,朱云飞从小喜好舞枪弄棒,肚子里并没有多少墨水。
“你们两个别废话了,赶紧跟我上街去。”朱云飞走到门口,见二人还在那里傻站着,只得吆喝着喊道。
说起来这连山城,还真是没啥可逛的,一条十字街道,商铺屈指可数。
朱云飞原本是想在街上,看看能不能买到洗澡的物品,毕竟现在是六月中旬,正是三伏天气,一天不洗澡洗头都要发臭的。
可结果转了一圈,根本没有李虎口中的,所谓皂角类洗漱用品。
来到一家临街的小酒馆内,朱云飞要了一坛浊酒,边吃边聊中,朱云飞脑海里不由想起一事。
那就是他记得肥皂,好像用油脂就可以熬制出来。
如今细想之下,他记得前世的时候,小时候在乡下,还见过手艺人制造肥皂的过程。
这玩意制作工艺并不复杂,而且造价也不高。
想到这里的朱云飞,立刻就坐不住了。
“不喝了,咱们去菜市场,我要做肥皂。”
不等张天福和李虎反应过来,朱云飞起身就走。
二人见状,只得匆匆跟了上来。
来到菜市场的朱云飞,不但买五十斤猪油,还买了一堆海鱼的膏油,
还买了一头羊,以及水果和野蜂蜜什么的。
又买了蒸笼,和一些坛坛罐罐,足足有二三十样物品。
“云飞,你这是要改行当厨子吗?”看到朱云飞买了这么多吃的用的东西,张天福忍不住问道。
李虎也是目瞪口呆,自家这位公子,以前何曾碰过这些东西?
“厨子也没什么不好,下午给你们烤羊肉串。”朱云飞心情大好的说道。
“公子,你可千万别想不开,这厨子可是下人干的贱籍,要是曹总兵知道,你要做厨子,非盛怒不可。”
李虎见朱云飞不是开玩笑,立马就急了。
“行了,我自有主张。”朱云飞却是丝毫不以为意。
三个人在街市上,雇佣了一辆马车,把买的东西送回营地。
在张天福和李虎二人虎视眈眈的目光下,朱云飞开始展现他厨子的手艺。
确切的说,朱云飞是想做肥皂,因为他实在受不了,用淘米水和草木灰水来洗头洗澡了。
当然,制作肥皂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一个人干起来繁琐的很。
为此朱云飞,只得支配张天福和李虎,还有营房的一队伙夫,跟着忙活了起来。
第一步就是对白酒进一步蒸馏,提高酒精度。
同时对猪油进行熬制,然后调和盐水,碱水等物品。
为何要进一步蒸馏白酒,原因很简单,这个时代的白酒,酒精度偏低。
待白酒蒸馏好后,朱云飞亲自操作,对猪油和酒精进行加热。
然后加入盐水、碱水、开始一步步操作。
结果,忙活了大半天,原本信心满满的朱云飞,却失败了。
“咦,这东西挺甜的。”就在朱云飞思考着,那里出错了是,李虎看着碗里,那黏黏稠稠的物体,散发出来的淡淡香味。
这家伙竟然忍不住,伸手沾了一些放口中尝试了一下。
“嗯,确实挺香甜的。”见李虎说好吃,张天福这个吃货,那是汤勺,竟然也尝了口。
看到二人这表情,朱云飞脑海中突然闪过一道光。
猛然站了起来的他,立马用手指沾了下,也尝了尝。
然后,又擦拭了一下双手,那种润肤的感觉,让他的脸上瞬间充满了兴奋。
“这竟然是天然甘油,好东西啊,哈哈哈……”朱云飞不顾众人的不解,忍不住就大笑了。
作为一个有五年军旅生涯,十年佣兵生活经历的他,对于硝化甘油炸药,他可是一点都不陌生。
而硝化这东西在这个时代,作为黑火药的成份,在明代已经很普遍。
可甘油这个时代可没有,而硝化甘油炸药的威力,比起黑火药的威力,那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吱吱吱……”
闷热的营房内,院墙外的树干上,那没完没了的知了叫声,吵得人心烦意乱。
躺在病榻上的朱云飞,想了几天都没有明白,他竟然撞大运的灵魂重生了。
这两天经过脑海中残存的原主记忆,朱云飞基本确认,他来到到历史上的明末清初时期。
现今的年月,正是历史上的大明崇祯十四年,既公元1641年。
而现在他所在地方,叫做连山城。
连山城隶属辽东都司治下,位于大明关宁锦防线内,宁远与锦州之间的一座军事城堡。
连山往北六十里外,就是松山城,也是如今大明蓟辽总督,洪承畴行辕所在之地。
从去年开始,后金皇帝皇台极,为进一步扩展势力,再一次对大明辽东防线,展开了军事攻势。
清军此次的战略目的,就是拿下锦州。
锦州城位于辽东关宁锦防线的第一站,锦州若失,势必影响整个辽东防线的安全。
为此,蓟辽总督的洪承畴,奉大明皇帝旨意,自去年十月份开始,便统率马步兵马十三万五千大军,从山海关出发。
历经半年的筹备与对抗,先后在松山、塔山、杏山一线,修筑起七座大营。
与围攻锦州的后金八旗建奴,一直保持着相互试探性的战斗。
朱云飞这副身体的原主,就是这支大明军队的一员。
说来也巧,重生前的朱云飞,竟然与这幅身体的主人,竟然同名同姓。
而在几天前,原主朱云飞在松山城下,与后金建奴军队交战中,被建奴红衣大炮炸伤,从而陷入昏迷之中。
不幸的原主,在昏迷了两天后,最终一命呜呼。
而朱云飞这个来自未来蓝星上的佣兵之王,也在一场战斗中被炮弹炸中,原本以为必死无疑的他。
却莫名其妙借助原主的身体,重生到眼下,这个明末清初的时代。
想到眼下的处境,朱云飞努力的搜刮着脑海中,属于自己的历史记忆。
奈何朱云飞前世虽然是个军人,却不是历史爱好者。
有关于眼下这场,发生在明末的大战,他想破脑袋,也根本没有半点记忆。
倒是,这场战场上,有几个名人,他还真有些影响。
这几人分别是洪承畴,吴三桂、皇台极、多尔衮。
之所以记得这四个名字,还是要归功于前世影视剧的功劳。
想到洪承畴,吴三桂的名字,朱云飞瞬间就愣住了。
因为洪承畴现在是大明蓟辽总督,吴三桂现在是大明宁远总兵。
可记忆中这二人,都是后金,也就是历史上大清的王爷重臣。
“马勒戈壁的,这两个狗东西,还真是大明的叛徒啊!”
朱云飞那可怜的历史知识,终于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朱云飞敲打着脑壳,喃喃自语中,终于想起了一些历史记忆。
那就是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叛变了大明。
至于洪承畴,虽然记忆不深,但他还是依稀记起来,这老小子好像被后金建奴俘虏,因为贪生怕死,而选择了投降后金建奴鞑子。
想起这些历史片段的朱云飞,他那张原本俊朗的脸庞,瞬间变成一张苦瓜脸。
“真是操蛋,明军统帅最后都被俘了,这仗岂不是必败?”
想到这些的朱云飞,脑海里瞬间冒出许多个念头。
比如立即收拾东西,赶紧跑路。
因为他可不想当汉奸。
或者上书朝廷,向皇帝告状,洪承畴和吴三桂都是狗汉奸。
……
“不行,不行,我一个小小千总,要是逃跑,那可是临阵脱逃,岂不是找死?”
朱云飞倒不是担心自己跑不了,以他的身手,想要逃回关内,绝对轻而易举。
而且还保证朝廷奈何不了他,原因很简单,现在的大明,中原各布政司行省,都已经名存实亡。
但朱云飞却不能跑,因为原主朱云飞是个有‘身份的人’。
像他这样有身份的人,要是敢逃跑,必然会连累家人。
当然他所谓的身份,其实并不显贵,首先他是明军中的六品千总,这个职务属于明军中的一名下层武官。
其次,他有个表兄,现在就是松山东协镇总兵,名字叫曹变蛟。
另外在大同老家,原主朱云飞还有一大家子亲戚,尤其还有个老娘,他要是敢做逃兵,按照明律,家人都会被连累。
想到表兄曹变蛟,朱云飞不由心中一动,连忙喊道。
“李虎,李虎你小子跑那去了?”
说起来朱云飞醒来这几天,一直都是这个李虎,在鞍前马后的照顾他。
通过脑海里原主的记忆,朱云飞知道这个李虎,出身曹家私兵,曾是他表叔曹文诏的亲卫。
曹文诏战死后,李虎带着一队私兵,成为朱云飞帐下的私兵。
因为曹文诏无后,而曹文诏曾有意收继朱云飞为养子的念头。
虽然这事最后没有成,但曹文诏生前还是对朱云飞十分喜爱,战死前也有遗嘱,让李虎保护朱云飞。
也曾叮嘱过曹变蛟,要照顾好朱云飞。
“来了,来了……”大嗓门的李虎,长得人高马大,容貌粗犷,目若铜铃,一脸络腮胡,活脱脱一个猛张飞形象。
“公子,您是不是饿了?”李虎别看像个粗鲁的大汉,但却是个尽职尽责之人。
“给我备马车,我要去松山见我表兄。”朱云飞想来想去,要想逃离这辽东战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曹变蛟把自己调回老家大同去。
“公子,你的伤还没好,这个时候不宜远行啊。”李虎看着朱云飞,借口劝谏道。
“您要是有什么吩咐,写一封信,我派手下的人,送给曹总兵便是。”
“我身上的伤势,并无大碍。”朱云飞为证明自己身体无没事,随即起身坐了起来。
走下床榻的他,还敏捷的活动了一下筋骨。
说起来他这幅身体,因为从小习武,加上多年随军征战,确实壮得像个牛犊子似的。
长得虎背熊腰,猿臂善射的朱云飞,身高七尺有余,约合一米七八。
年仅二十一岁的他,五官轮廓分明,面容俊朗,剑眉星目,一双目光深邃而锐利。
就这幅身体,朱云飞自信一头老虎来了,他也能把它给干趴下。
“可曹总兵说了,让你在连山养好伤,就留在连山听从张参将调遣。”
李虎有些为难的说道:“您要是擅自离开,前往松山,曹总兵必然会不高兴的。”
“公子,您要是有事的话,要不先写一封信,我派人送给曹总兵?”
“有这事?”朱云飞眉头微皱,想了想只得说道:“那算了,给我拿一身衣服来,我要洗澡换身衣服。”
“公子,稍等。”李虎答应一声,走到一旁的柜子旁,给朱云飞拿了一身换洗的短褂长衫。
由于天气闷热,朱云飞躺在病榻上这几天,虽然都是光着膀子,可身上确实充满汗臭味。
朱云飞伸手解开头上的束发,闻了闻那刺鼻的味道,不由一阵皱眉。
“李虎,洗澡难道没有肥皂吗?这头不洗都快发臭了。”看着李虎递来的衣服,已经澡盆毛巾,朱云飞翻了翻却没见肥皂。
“公子,咱们带的皂角粉,早就用完了,现在这里可是前线,有钱都买不到呢,您还是将就一下吧。”
李虎以为朱云飞要皂角洗头,只得苦笑着说了句。
“我让人烧一桶草木灰水,再加一桶淘米水给你洗洗?”
“啥玩意?”朱云飞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这是在古代,肯定没有洗发水,肥皂好像也没有。
可这一头乌黑长发,都长到后腰位置了,就这一头长发,比小娘子的头发,还要乌黑修长啊。
要不是朱云飞知道,在古代有一句话叫‘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都想直接喊李虎,拿剪刀来,把这头长发给剪了。
“算了,就按你说的办吧。”可这一头长发不洗,让人着实难受,朱云飞也只能选择妥协。
来到澡堂,朱云飞看着那像墨水一般的草木灰水,还有那浑浊的淘米水,他也是一脸的苦涩。
“干,这日子是真没法过了。”朱云飞暗自吐槽一声,却见一旁的李虎,撸起袖子上前说道。
“公子,俺来帮你洗头搓背。”
“滚犊子,老子又不是没手。”朱云飞瞪了眼满脸胡子的李虎,想到两个大男人,在那洗头搓背的画面,他就有种辣眼睛之感。
看到朱云飞嫌弃的表情,李虎顿感委屈的说道。
“公子,往日不也是卑职,帮您洗头搓背的吗?”
“出去,老子让你出去听到没?”
朱云飞看着李虎那糙汉子,竟然还露出娘们的委屈表情,心中一阵恶寒的他,顿有种菊花一紧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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