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白玲程君意的现代都市小说《穿越后,资本闺女在乡下捡了一条龙脉全文章节》,由网络作家“时代久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穿越后,资本闺女在乡下捡了一条龙脉》是作者“时代久久”的倾心著作,白玲程君意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三个孩子都茫然忐忑的看着程君意。“这些钱只能买四个包子,买不了茶缸的。”程君意笑着解释道。男人笑呵呵看着程君意,“包子好吃,吃。”程君意柔和的笑,“嗯,你很有品味。”妈妈做的肯定好吃。男孩有些局促,不安的问道:“姐姐,我们真的可以拿走?”“当然可以,这是你们拿钱买的。”程君意将刚收的钱拿出来晃了晃。......
《穿越后,资本闺女在乡下捡了一条龙脉全文章节》精彩片段
程君意看看时间已经中午11点了,该吃午饭了,其实她还不算饿,只不过想睡觉,想想还是吃饱了再睡。
她从头顶架子上拿下包裹,借着包裹的掩饰从空间里拿出了一个大茶缸,外面印着牡丹花。
说是大茶缸,就是大茶缸,里面放了四个大肉包。
刚想拿起吃,她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茶缸盖好放在桌子上,起身往厕所方向走,她要洗手。
茶缸揭开的那瞬间,白面的香味溢出,附近座位的人都闻到了。
程君意走开了,一个男人憨笑着坐到了胡红玲的位置,冲着对面两人嘿嘿笑了笑。
然后手就伸向了茶缸,拿起茶缸就跑了。
正在洗手的程君意神识一直在看着,她也怕她走开的时候,有人给她的茶缸下料。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不是有人下料,而是把茶缸给拿走了。
这让她看的目瞪口呆,偷包子?至于?为了几个包子做小偷?
她这样以为并不奇怪,因为原主日子过的一直很好,也没有接触过穷人,压根不知道别人都吃些什么。
而程君意就更不用说了,灵气复苏后,大家对食物都不在意了。
那个男人座位就在她座位的背面,她看到他把包子拿出来塞到了其他三人手里。
而这三人,都是孩子,两个女孩大约四岁左右,另一个男孩应该有八岁吧!也是骨瘦嶙峋的,甚至根本无法看出具体年纪。
旁边的人都被他的举动惊到了,有人想阻止都没来的及。
因为包子已经人手一个了。
只是三个孩子都没吃,其中男孩大一些,他皱眉看着包子,“小叔,这包子是别人的。”
男人嘿嘿笑,推着他手里的包子往他嘴里送,一边自己大口咬着包子,“吃,吃。”
刚才扇大妈的那位大姐,刚站起身想说什么,一看男人这样子,顿时又坐了回去,无声叹息道:“原来是个傻子啊!”
只希望那女孩不要计较。
两个小女孩咽着口水,就是没有下口,眼睛都看着男孩。
男孩将包子放回到了茶缸里,又将两个妹妹手里的包子拿了过来,放到茶缸里。
随后就开始掏口袋,从里面抠出了几张纸币,全是1分的,理整齐放在茶缸边。
吃包子的男人一脸的茫然,嘴里一直说着,“吃,吃。”
“小叔,这是别人的东西,我们不能随便拿。”
男人歪头,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很无辜的道:“没了。”
男孩笑了笑,安慰道:“没事,我们赔给那个姐姐。”
郑晓语从看到男人开始,就一直觉得面熟,这会她终于想起来了,他不就是成溪村的人?
前世成溪村有个傻子,蓬头垢面的,这也是她没有立即认出来的原因。
记得这傻子,每天都拉着人碎碎念,找侄子侄女。
村里人没觉得他烦,很多人还耐心安慰他。
前世他一个人回村,现在却带着三个小孩,难道这三个孩子在这车上出事了?
是被拐卖,还是走丢了?
想到这里,她心里有了算计,不管是被拐卖还是走丢,她要看好这三个孩子,如果她救了这三个孩子。
她肯定能得到成溪村人的感激,到时她的日子肯定会好过很多。
不光要救,还要对他们好。
想着她就拿出包袱,从里面拿出了一包糕点,对外坐的男人说了声,“麻烦让下。”
男人看了她一眼,微微缩了缩脚,郑晓语挤了出去,走到隔壁座位,将油纸包放在四人面前。
笑着道:“这些给你们吃。”
几人还没给出反应,正在这时,程君意洗完手回来了,她敲了敲座位间的桌子道:“把茶缸里的包子拿走。”
说着就把那一叠1分钱拿在了手里。
三个孩子都茫然忐忑的看着程君意。
“这些钱只能买四个包子,买不了茶缸的。”程君意笑着解释道。
男人笑呵呵看着程君意,“包子好吃,吃。”
程君意柔和的笑,“嗯,你很有品味。”妈妈做的肯定好吃。
男孩有些局促,不安的问道:“姐姐,我们真的可以拿走?”
“当然可以,这是你们拿钱买的。”程君意将刚收的钱拿出来晃了晃。
男孩梗咽,“谢谢姐姐。”他很清楚那些钱根本买不了这些大肉包。
全是1分的,看着多,但加起来连2毛钱都不到。
不远处那位大姐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其他厚道的人,都在心里夸这女孩心地不差。
程君意拿着空茶缸坐回到了座位,郑晓语还站在那里,脸上神情难看的很。
两个女娃已经拿着包子小口吃了起来。
男孩看着郑晓语道:“这位姐姐,我们没钱了。”
郑晓语收敛表情,扯出一抹笑,“没事,这是我送你们的。”
说完就走了。
男人可怜巴巴的看着男孩,鼻子一耸一耸的,都是肉包子和糕点的味道。
男孩笑着将包子递给男人,男人摇头,指了指油纸包,“吃,吃。”
男孩将油纸包打开,里面是鸡蛋糕,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男人抓起一个就吃。
程君意又拿出了另一个茶缸,这回不是包子了,而是馒头,她又拿出刘大婶做的肉酱,用馒头蘸着吃。
午饭点,车厢里的人也都开始各自吃饭。
只是他们吃着,眼神还都往她这里瞄,其中包括对面的那个男人,她皱眉,然后加快了吃的速度。
当她吃完,把肉酱收起来后,那些目光才没了。
她想着这会应该能好好睡一会了,只是眼睛还没眯,对面的男人开口道:“你们也是下乡的知青吧!我也是的,不如我们都自我介绍一下吧!”
“我叫陈骞,来自海市。你们呢?”说着目光看了看郑晓语和程君意。
郑晓语心里鄙视,不是很想和他认识,一个坏胚子而已。
不过想想算了,这会不认识,以后也会认识,于是开口道:“郑晓语。”
程君意淡淡开口,“程君意。”
陈骞一听程君意的名字,脸上露出熟络的笑容,“原来你也姓陈啊!真是巧了。”
程君意眯眼,没接话,她要睡觉。
陈骞脸上先是尴尬,随后变成不屑。
郑晓语看着程君意的脸,眼中闪过一抹恨意。
刚才那么好心的给人包子,为什么前世不拉自己一把?
今世她自主选择下乡,目的有四。
第一,让前世那个家暴男不得好死。
第二,将宝藏上报,得好处。
第三,毁了这个一直高高在上的资本家小姐。
第四,她想嫁给前世帮过她一次的那个男人。
新的人生,新的开始,她不允许任何人挡路。
程君意,即使你不曾挡我路,但你是我心中的一根刺,不拔掉,我将永生难受。
所以,这是你的命,怪不得我。
最后叹息一声,“你这女娃娃也是不容易,你这情况,这里不适合你住了,拿上东西跟我走吧!”
程君意:这就信了?难道真是刘大婶说的我好看,所以人家无条件相信?
郑晓语一口银牙咬碎了,她知道大队长这是要给她换独居的房子了,上辈子她就是独居的,只不过不是在众人面前拿这张纸给大队长看的。
如今她当这么多人面拿出来,那无论如何她也要弄清楚,那张纸上到底写的什么。
“大队长,我们知青一体的,你突然看了一张纸,就说这里不适合她住,要带她去别的地方,这我们可不放心。”郑晓语一脸担忧的道。
大队长皱眉,刚想要说些什么,程君意就先开口了。
“我自个放心就行了,你的不放心水分太多,我不信。”程君意毫不客气道。
郑晓语:“……”
大队长哈哈一笑,帮着程君意提了行李,就带着剩下的村民走了。
郑晓语带着满腔怒火看着他们走远,她笃定程君意和这队长有关系。
等着,一定让你们万劫不复。
一路走,大队长还一路说,“你这身体不好,我会尽量安排轻省的活给你做。”
程君意笑盈盈点头说:“好。”
新安排的住所离知青点不算远,也就三百米左右距离。
房屋所在处是一高地,视野很好,右边有着一条不足一米宽的小溪,左边是一个坎坡,坡下有人家,还有一口井,这口井不大,供着几户人家的饮用水。
后面是山,贴近山边有条小路,往左边走个一百米左右,有条小路可以进山。
屋子是小土屋,从外面看,只有一间,左边还有个独立的茅草屋,离正房不远,从未关的门可以看到灶台,所以这是厨房。
大队长打开小土屋的门让程君意看看满意不满意。
程君意首先目光落在了门上,这门厚五厘米,材质是坚固的红橡木。
一看这门就是特制的,一路走来,村里人的大门包括知青点的门,都是松木所做。
程君意心里越发的疑惑了,这队长好像对自己过分照顾了。
走进屋子里,又是一番景象,完全不是屋外所看到的破烂泥屋。
里面有确实只有一间,是卧房,墙体全部用石灰粉刷了,一片亮堂。
另外就是家具也齐全,上手一模,好光滑,一点不糙。
还有个土炕,很大。
大队长笑着道:“这些家具可都是何伍叔亲自打的。”
程君意脑海里冒出刚才那个说他老了不做家具的老人。
不做家具,怎么就给她做了?
疑窦丛丛,程君意不打算自己瞎猜了,于是直接开口问道:“大队长,能告诉我,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大队长哈哈一笑,“因为你是程家人啊!”
“其实我们也是程家人,只不过是庶出,一百多年前分了支,我们这一支就在这里扎根了,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守山上的宝藏。”
程君意恍然,原来是这样啊,只是……。
“那你们怎么姓何?”
大队长:“祖上规定的,分支需要换姓,我们就用了程字部首的谐音做姓了。”
真是奇怪的规定,程君意心想。
她又想到宝藏一事,他们守的是宝藏,可她要取走是不是不太好?
“那宝藏你们要一直守着?”
大队长摇头,“祖上只留话,嫡支有人来取不要阻拦。”
说着脸色就变得严肃了起来,“老爷子吩咐过,说那宝藏要尽快取走,因为港城那边的人也知道这地点。”
阿勇想苦笑,但奈何他连表情都做不出,只能心里苦笑笑了。
别墅一趟,让他们六人踢到了铁板,谁能想到一个小姑娘居然有这样大的能耐?
也难怪那天他觉得后背发凉,好似有镰刀随时会落下,原来从他们敲别墅门的那一刻,就已经上了死神的名单了。
让他选,这还用选?无论怎么选他都是死,只不过是死他一个,还是带着全家一起死而已。
“我带你去找他们。”
“说地址就好。”程君意解除了他嘴巴的禁言。
阿勇无声的张了张嘴,心里再次惊叹,这小姑娘,手段莫测高深。
他说了一个地址后,程君意抓起他的肩膀就开始了飞跑,不过几分钟就到了。
阿勇的脚已经血糊糊的了,因为程君意个子小,带着他跑,他只能被拖着走。
将阿勇束缚在门外,她独自进屋找到了那天的其中一人,手起刀落,被割之人只在死前微微睁大了眼睛,就再无动静了。
接着又让阿勇继续报地址,如法炮制,连杀四人。
除阿勇外,还有一人居然不在家,而这个人就是那天十分嚣张的那一个。
程君意很不满,比起刚杀的四人,这个嚣张的孙小栓,更该死。
阿勇见她情绪不好,担心连累家人,急忙道:“孙小栓真的住在这里,我没有骗你。”
经过这一路被她带着跑,阿勇早已发现她不是普通人,如今自己肯定是不指望活了,但家人他得保住。
程君意抬头看看天色,接近四点天虽然没亮,但是也蒙蒙亮了,路上该有行人了。
她不认为阿勇撒谎,那就是这个叫孙小栓的今晚没住在这里。
有些堵心,她九点就要上火车了,没了杀他的机会了,难道要等到日后回来再杀?
那岂不是要让他多活很久?越想越堵,但如今也没办法了,神识还弱,只能看到半里范围,无法扫视全城,也就无法寻找到孙小栓。
她看向阿勇,手一挥,一道寒芒闪过,“我说话算话,你的家人我不会去动。”
阿勇捂住脖子,脸上有着如释重负,还好,他的家人没事了。
细想这两年的所做所为,今天的结局,应该是报应吧!
程君意闷闷不乐的回到了家里,她不知道的是,孙小栓不是没住在家里,而是在他们来之前就出门了。
如今他正在一处筒子楼廊下坐着,身边还放着一个大包袱。
四点半,有人起床了,看到孙小栓都有些害怕,又纷纷跑回了屋子。
这里住的人都知道他是红袖章,也知道他是来找郑晓语的。
郑晓语是一个十九岁青春靓丽的少女,她母亲早亡,父亲后娶,继母带着两个拖油瓶,一儿一女,两个都比郑晓语大,嫁给她父亲后又生了一个。
继母非慈善之人,反而刻薄的很,郑晓语日子过得艰难,直到一年前,她认识了孙小栓,日子才得以改善。
但就算有所改善,她依旧避不了要下乡的命运,当然这是外人以为的。
其实她是自己要下乡的。
五点,郑晓语开门出来了,一眼就看到了孙小栓,她眼露喜悦,“孙哥,你怎么来了?”
孙小栓蹲的有些久,起来时身子晃了晃,郑晓语赶紧去扶了一把。
他弯身将包袱抓起来,递到她面前:“这些你带走,去到乡下要照顾好自己,我会想办法让你回来的。”
郑晓语眼眶微红,她没有想到他居然对她这么好,原先只是想利用他来改善生活条件,如今在他真心相待之下,她打心里是真的把他当成哥哥了。
“孙哥,你不用担心,乡下也就是干活而已,反正我从小到大也没少干活,早就习惯了。”
孙小栓眉头紧皱,眼睛瞄了眼郑家,都是这群人害的,不然晓语怎么可能吃那么多苦?
他劝道:“下乡后别拼命赚工分,我会给你寄钱票的。”
郑晓语只笑未语,寄不寄钱票她根本无所谓,因为她昨天就把家里搜刮一空了,所得钱票足够她在乡下过好日子了。
另外她还知道吉省程家的一处藏宝地,等她上报国家,到时肯定会有大奖励。
之所以知道程家的藏宝地,是因为她是重生的,前世两年后这处宝藏才被挖出来。
而指出宝藏所在地的是港城归来的程家大房的女儿程谨容,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让她选择了将宝藏上交。
她能清楚的知道藏宝点,是因为那宝藏就在她前世下乡的地方,也是她前世所嫁之地。
想到这里,她一口银牙差点咬碎,所嫁非人,惨遭虐待,所生女儿没活过周岁。
她自己也是苟延残喘活到了下乡的第三年,被那个畜生醉酒后活活打死。
这一世,她不要苟活,她要活的光鲜亮丽,还要有着璀璨的人生。
只是她没毁掉程家那位千金,原以为红袖章能抓住她的把柄,将她由下乡改为下放,到时她就是人人能欺的对象了。
她之所以想毁了她,一半是嫉妒,一半是恨。
当初她们一同下乡,本着是同乡应该互相帮助的,谁想到她冷漠至极。
平时不理会也就罢了,可她被人欺负的想死的时候,她依旧冷眼旁观。
最后无法,她只能嫁人,这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其实她直到现在,有一点一直想不通,那就是她为什么可以在成溪村过的那么好,不用下地干活,每天只打两筐猪草就行。
哪怕秋收,队长他们也没人逼她,曾经一度,她以为是她给了队长他们好处,所以才对她格外的宽容。
可后来有另一个女知青受z不了苦,去给队长他们送礼,结果礼物被丢了出来,还公开批评了她。
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和是不是给了好处没关系。
后来程家宝藏现世,她以为找到原因了,那就是这村子和程家有关系,所以才对她特别对待。
当时她恨,于是去举报了整个村子,告他们对知青区别对待。
后来有调查员来了村里,当时全村人都愤怒的看着她,而程君意当着大伙的面拿出了一张纸递给了调查员。
调查员看过之后,不但没有批评村干部,反而还安慰了程君意,对她更是严厉的警告道,举报也要弄清事实,否则就是诬告。
直到现在,她都还在好奇,那张纸上究竟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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