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前他告诉我,他会捐出自己的眼角膜。
“安安,就当我还活着,继续在别的地方看着你。”
我花了整整一年才找到“受赠者”——沈墨。
为了留在沈墨身边,我费尽心思。
我也因此受尽了他的凌辱,被他利用。
他逼胃穿孔的我去饭局上陪酒。
我不愿意,他便威胁我说要把自己的眼睛挖掉。
我被众人一杯又一杯的灌烈酒,被上下其手时。
他在隔壁包厢,忙着和新来的秘书苏媛颠鸾倒凤。
娇嗲的尖叫声,刺激得我泪流满面。
结婚纪念日,他当众用大屏播放林修出车祸时的画面。
把酒淋在我的头上,笑着跟苏媛大摇大摆地离开。
留我一人,接受大家耻笑和审判的目光。
他甚至强迫我像奴隶一样,在背上纹上“沈墨的狗”。
逼我在每一个晚宴,穿露背的礼服展示。
即使被这样羞辱,我也从未想过离开他。
我忍下这一切,只为能多看林修一眼。
透过他的目光,我一次又一次的与林修重逢。
可现在我才知道。
这三年,我一直找错了人。
真正的受赠者,是商界令人威风丧胆的阎王——程远。
既然如此,我也该走了。
2
我连夜找律师拟定了离婚协议。
趁沈墨人事不清时,将协议扔到他脸上。
“沈墨,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