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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死后,影后老婆彻底红了眼无删减+无广告

一棵枯树枝 著

女频言情连载

第二天起来时,宋凛风和林瑜正坐在餐桌边面对面吃着早餐。从前她从来不会让带回来的男人在家里过夜,更何况是吃早餐。宋凛风是第一个。陈牧之忍下心里的别扭和酸涩,想继续转身上楼,却被林瑜叫住。“过来吃早餐。”他身形犹豫几秒,但仍旧迈开麻木的腿走到了额桌边。“坐下,这是凛风派人从澳洲空运的芒果,你也吃一些吧。”林瑜的话很轻,但只有陈牧之明白,这是一把锋利的温柔刀。他芒果过敏,她比谁都清楚原因。那年夏天,他冒着烈日在剧组做替身演员,不仅要承受高强度的打戏,还时常因为排戏过久而过了饭点。他没什么名气,过了饭点就没有盒饭了,他只能饿着肚子喝冰水充饥,继续等待下一场戏。半个月下来,他暴瘦了二十几斤,最后倒下了,身体免疫力下降,增加了不少过敏源。他那么...

主角:陈牧之林瑜   更新:2025-04-08 1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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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陈牧之林瑜的女频言情小说《假死后,影后老婆彻底红了眼无删减+无广告》,由网络作家“一棵枯树枝”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第二天起来时,宋凛风和林瑜正坐在餐桌边面对面吃着早餐。从前她从来不会让带回来的男人在家里过夜,更何况是吃早餐。宋凛风是第一个。陈牧之忍下心里的别扭和酸涩,想继续转身上楼,却被林瑜叫住。“过来吃早餐。”他身形犹豫几秒,但仍旧迈开麻木的腿走到了额桌边。“坐下,这是凛风派人从澳洲空运的芒果,你也吃一些吧。”林瑜的话很轻,但只有陈牧之明白,这是一把锋利的温柔刀。他芒果过敏,她比谁都清楚原因。那年夏天,他冒着烈日在剧组做替身演员,不仅要承受高强度的打戏,还时常因为排戏过久而过了饭点。他没什么名气,过了饭点就没有盒饭了,他只能饿着肚子喝冰水充饥,继续等待下一场戏。半个月下来,他暴瘦了二十几斤,最后倒下了,身体免疫力下降,增加了不少过敏源。他那么...

《假死后,影后老婆彻底红了眼无删减+无广告》精彩片段

第二天起来时,宋凛风和林瑜正坐在餐桌边面对面吃着早餐。
从前她从来不会让带回来的男人在家里过夜,更何况是吃早餐。
宋凛风是第一个。
陈牧之忍下心里的别扭和酸涩,想继续转身上楼,却被林瑜叫住。
“过来吃早餐。”
他身形犹豫几秒,但仍旧迈开麻木的腿走到了额桌边。
“坐下,这是凛风派人从澳洲空运的芒果,你也吃一些吧。”
林瑜的话很轻,但只有陈牧之明白,这是一把锋利的温柔刀。
他芒果过敏,她比谁都清楚原因。
那年夏天,他冒着烈日在剧组做替身演员,不仅要承受高强度的打戏,还时常因为排戏过久而过了饭点。
他没什么名气,过了饭点就没有盒饭了,他只能饿着肚子喝冰水充饥,继续等待下一场戏。
半个月下来,他暴瘦了二十几斤,最后倒下了,身体免疫力下降,增加了不少过敏源。
他那么拼命都是为了林瑜二十四岁生日时的愿望。
“我希望可以在我二十五岁之前,嫁给陈牧之。”
如果要求婚,总得有个婚戒。
只有最好的婚戒,才能配得上他的林瑜。
那时的她急得泪流满面,抱着他说她不要钻戒了,她只要他好好活着。
后来钻戒买好了,他们却走散了。
如今面对着稀碎的婚姻,一切的回忆都成了他们互相伤害的武器。
陈牧之抬眸看了看林瑜,目光移向她空着的无名指,嘴角勾起一丝苦笑。
他缓缓地端起身前的芒果西米露,打算一饮而尽。
“算了!”
正当嘴唇接触到冰冷地瓷碗时,林瑜叫停了。
陈牧之微微一愣,望着她的眼底升起一丝不可明说的情绪。
连正在吃着三明治的宋凛风也跟着一怔,不安地看向她。
可下一秒,她的眸底掠过一道寒光,语气仍旧冷气逼人。
“像你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喝这么好的东西,畜生是不能上餐桌的。”
畜生。
这样难听的词眼,不管听她骂了几次,陈牧之的心还是会忍不住得疼。
他侧过脸,自嘲般得笑了笑。
真可笑,他差一点就信了。
林瑜和宋凛风离开后,家里的佣人却突然忙了起来。
问过才知道,原来林瑜要在这个家里为宋凛风举办一场盛大的庆功宴,庆祝他荣获影帝。
庆功宴那天,几乎大半个演艺圈的人都来了,无数的名流商人也受邀出席。
林瑜和宋凛风盛装出席,互相挽着手臂,与周围路过的权贵名流们打着招呼。
仿佛他们才是这间房子的主人,才是夫妻。
甚至在宋凛风吹完蜡烛的时候,林瑜还豪掷千金送给他了一款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定制款领带,上面的镶嵌的每一颗钻都经过了精心的雕刻。
“凛风,祝贺你,你就像这领带上闪耀得钻石般,光彩夺目,你值得最好的。”
话音落下,在众人的鼓掌欢呼声中,林瑜还亲了他的脸颊。
陈牧之站在台下的人群里,暗淡无光,周身不少人对他投来讽刺的同情。
“林瑜干得真漂亮,软饭男就是要这样折磨才对!”
“他可真能忍,果然是为了钱什么都能忍下去,怪不得他总能傍上富婆呢,真是毫无尊严呢!”
“结了婚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像个丧家之犬一样,根本上不了桌。”
......
他苦涩地扯了扯嘴角。
他的心早已千疮百孔,这些流言蜚语不过是小刺罢了,根本不会刺痛他。
不会刺痛,可他的眼泪却还是像脱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滚落了下来。
他生怕被人看见,连忙低头转身离开,逃了出去。
他可真不争气,又一次因为林瑜哭了。
夜晚的风冷得像刀子,吹在布满泪痕的脸上,弄得他生疼。
透过玻璃窗,暖光下,林瑜站在舞台中央,一袭浅紫色鱼尾长裙,黑发卷起散落腰间,美得好似童话里的公主。
这才是他深爱的林瑜,像公主一样高高在上,幸福美满,拥有一切的美好。
看着看着,他竟有些出神,全然没听到身后传来的脚步声。
“陈牧之,你这样真像个变态!”
宋凛风站在身后,一脸阴沉地紧盯着他。
陈牧之一秒回到现实,转身看着他,不自觉地垂下眼眸。
宋凛风却上前猛地抓住他的领口,厉声吼道:“陈牧之!你还要继续做那个胆小鬼吗?你明明就还爱着阿瑜,你宁可看着她日夜痛苦,也不愿意告诉她你还爱着她吗?”
他和宋凛风曾经是最好的朋友,所以当年的事情他全都知道。
这些年,他眼睁睁看着陈牧之和林瑜互相折磨,看着他一个人痛苦难耐,多少次他都想将真相告诉林瑜,可最后还是被拦住。
因为陈牧之说,知道真相的林瑜,只会像他一样痛苦,而且改变不了任何结局。
“就算告诉了也只会痛苦,还不如让她恨着,恨,总比爱而不得要轻松得多。”
没人知道,那种一个人苦守秘密的滋味,就好像有把刀在身上刮皮削肉般痛苦。
他也想和爱的人在一起,他也不忍心看爱的人那么痛苦。
可他真的没一点办法。
宋凛风也红了眼,眼底藏着太多看不懂的苦涩。
“我真讨厌你这样,阿瑜为什么会喜欢你这样懦弱的人!你的懦弱甚至害得我也不能向她袒露心意,我明明也爱了她那么多年。”
“可她的心里却只有你!当年你不告而别,她一个人守在你们的出租屋里寻死都数不清多少次;
每次喝醉后都疯了似的叫你的名字,一遍遍的问我你到底为什么离开她,她说她什么都可以改;
一夜爆红后,她做得第一件事就是要和你结婚,你知不知道她被骂到狗血淋头,在片场被粉丝泼红油漆,可她连一个字都不让媒体曝光,她也才二十六岁啊,为了你她什么都愿意承受;
甚至连那些男人都是她找来在你面前演戏的,包括我,她连一根头发都不让别人碰!”
“她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为了你却可以做到这个地步,我真的嫉妒!我真的恨死你!”
说道这,他不由得顿了顿。
“陈牧之,你知道吗?原本她是不打算找我来演戏的,她这些年找得男人都和你很像,可我却和你一点都不像。”
“但我骗了她,骗她当年那颗心脏是我给她的。”
陈牧之静静地听着,一言不发,余光里仍旧是明媚耀眼的林瑜。
两人之间沉默了许久,宋凛风无力地将他的衣领松开,眸色一转,掠过一层凉薄。
“陈牧之,当年你和我打赌,谁先拿到影帝,对方就要满足他一个心愿。”
“我的心愿是,把林瑜让给我。”
陈牧之眸色这才动了动,嘴角扯出一丝笑。
“好。”
宋凛风的眼底留下一滴泪,带着一丝决绝。
“好啊,既然要让,那就个彻底,让她彻底狠毒你!”
话音落下,他便拿出一把水果刀,塞进陈牧之的手里。
下一秒,他握着他的手,狠狠地扎进了自己的腰腹上!

陈牧之将头别开,额前的碎发遮盖住眼底的殷红,他借口上厕所,离开的背影有些僵硬。
短短几步路,他觉得每一步都想踩在玻璃渣上,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也好,这不正是他一心希望的结局吗?
林瑜,下辈子别再爱上一个像我这样软弱无能的人了。
就在他离开后,宋凛风轻声问她:“林瑜,你能不能爱我?别再爱陈牧之了行吗?”
林瑜眸色黯然,小声回应道:“我做不到。”
那天之后,林瑜把宋凛风接回了家,还请了是个保姆悉心照料,无微不至。
不是斥资几千万买下一颗平平无奇的钻石讨他欢心啊;就是为他请来顶级音乐家为他在家演奏音乐;又或者为他放一整夜的烟花......
那一晚,陈牧之一夜未眠。
他望着窗外绚烂的烟花,好像看到了曾经的他和她。
那年跨年,他们用攒到的钱去看了一场烟花秀。
漫天烟火下,林瑜满眼星光,说尽了对他的爱意。
她说:“陈牧之,我希望往后的每一年都和你一起跨年,如果很久之后你的身边不是我了,那我就诅咒你今后看到的每一场烟花都让你想到我!”
林瑜,那你呢?
如今你为另一个人放烟花时,心里想的又是什么呢?
大概一个月后,陈牧之正在院子里面埋东西,偶然碰上了一位同样被邀请来为宋凛风演奏音乐会的小提琴家。
她看起来年纪不大,小心翼翼地看着陈牧之,思索很久才敢他要联系方式。
陈牧之不由得苦笑:“不好意思,我…我已经有妻子了。”
“啊?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家里的管家…”
她尴尬地一直道歉,陈牧之不由得扶额苦笑。
他知道她不是故意的。
以前也很多人问他是不是这个家的管家,但那些人都是奔着羞辱他来的,事后也不会跟他道歉,只会趾高气昂地从他身边离开。
看着眼前面色绯红的小姑娘,他心里竟有了些许暖意。
仔细一看,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妹妹......
“嗯…没关系的,你多大了?”他换了个话题问道。
“24岁。”
陈牧之不由得感叹,目光落在她身后的小提琴上。
“好年轻啊,真想不到你年纪轻轻竟然是个小提琴家。”
女孩脸一红。
他看着周围没人,嘴角一勾,指了指她身后的小提琴问道:“你的琴可以给我拉一下吗?”
她连忙点头,拿下来给他。
陈牧之看着小提琴,略带生疏的将他架在脖子上,一阵清风拂过,仿佛他又回到了曾经那段意气风发的时光。
以前他也拉过一段时间的小提琴,老师们都说他很有天赋。
那也曾是他的梦想。
可自从家里出事后,他就再也没碰过了,他的梦想早已碎在了家人被毒贩杀死的那个下午。
如今再次拉动琴弦,每一个音符都牵动着他的心脏泛起细密的疼。
“算了,给你吧,我拉得太难听了。”陈牧之尴尬地苦笑道。
“才没有!我觉得你很有天赋,我还以为你以前学过…”
“陈牧之!”
林瑜的声音不合时宜的响起,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陈牧之目光一僵,看着她逐渐逼近的阴沉。
“你先走吧。”他对着一侧的女生轻声道。
女生快速离开,只剩下陈牧之和林瑜两人。
“呵,真厉害啊,一会没看着你都聊上女人了?”她讽刺地说道。
陈牧之深吸一口气,不禁笑了笑。
“哪能啊,一个小姑娘而已,随便聊聊罢了。林总放心,只要你给得够多,我这条命都能给你!”
林瑜的怒火瞬间腾烧,眸底染上猩红。
她猛地上前抓住他的衣领。
“陈牧之,你的眼里是只有钱对吗?”
陈牧之的眸色微不可查得颤了一下,随即抬眸,目色淡薄地看着她道:“那不然呢?我应该有什么?”
“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我在意的,就只有钱。”
林瑜揪着他衣领的力道又深了几分,可最终还是将他猛得一推松开了。
“好啊,既然你这么喜欢钱,那我这正好有个机会。”
“我准备去陀弥寺给凛风求一个平安符,那里你应该最熟悉不过了,想来还是你去最合适。”
陀弥寺。
陈牧之咬了咬唇,心底闪过一道悲凉。
当年林瑜的母亲生病,陈牧之不忍看她难过,曾经为她去那座庙里求过。
那座寺庙位于雪山之巅,从山脚山顶只有一条石阶,一路上除了极寒缺氧,还极易发生雪崩,有不少去祈福的人都在半路死于雪崩。
所以人们认为,能爬上去的人,是被天选中的,求来得符自然灵验。
可如今他要去给宋凛风冒死求这个符,心里自然是不愿。
见他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林瑜以为他是想到了什么,心里微动,语气刚要软下,却听到他开口道:“酬劳多少?”
林瑜顿时气得脸色发青,手指也跟着发抖,指着陈牧之低吼道:“这个符你必须给我拿回来,你要么死在那,要么拿回来!!”
“随你开价!”
说罢,她便踩着高跟鞋离开。
良久,陈牧之抬头,一眼就看到了站在窗前的宋凛风。
他盯着自己,目光戏谑,手上似乎还拿着一件反着光的物件。
陈牧之仔细一看,在他手上的是一枚蝴蝶戒指!
他的心猛然皱缩,眼神紧盯着那枚戒指。
那是他当年拼死拼活为了向林瑜求婚,豁出一条命才攒下的钱。
可那时候他只攒够了买一只的钱就倒下了,后来他索性用那些钱为她买下一枚定制款。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林瑜第一次将它戴在手上的样子。
阳光下,戒指上的蝴蝶散发着奇特的光彩,恍如在她纤长的指尖煽动着翅膀。
她一脸幸福的抱着自己说:“陈牧之,我答应嫁给你了!”
对他来说,这是他们在这个世界留下的唯一相爱的痕迹。
哪怕日后他死了,他也要带着这枚沾着林瑜体温的戒指一起下葬,期望下辈子变成蝴蝶,永远守护在她的身边。
床边的宋凛风把玩着手里的那枚戒指。
当他看到陈牧之向来如死水的眸色微微泛起波动时,他便知道,这次终于找准了他的软肋!

“陈牧之同志,半个月后,你将执行第一个缉毒任务。我们将安排你假死,从此陈牧之这个名字,将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望着庄严的国徽,他干脆利落地敬礼点头。
“是,收到!”
陈牧之刚走出警局,便看到了不远处的商场大屏幕上正播放着影后林瑜的采访视频 。
上面的她黑发红唇,一颦一笑都明艳动人,摄人心魄。
这是他的妻子。
可此刻她却坐在别的男人身边,与他十指相扣,眼底饱含笑意的面对记者们对他们近期绯闻的打趣。
他缓缓低下头,不让自己去看,努力克制着心底翻滚的苦涩。
可路人的话还是猝不及防地钻进了他的耳中。
“哇,林瑜和宋凛风真的好配啊!一个影后一个影帝,郎才女貌,我真的好嗑她俩!”
“可惜啊,林瑜却还是跟她那个嫌贫爱富的软饭男结婚了,听说那男的当初就因为林瑜没钱才跟她分手,傍上了个富婆出国了,估计后面被富婆骗了,又灰溜溜的滚了回来。”
“你说林瑜这么一个大美女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啊,偏偏要那个软饭男,当年她不顾一切地追到机场,还出了严重的车祸,连心脏都被刺穿了。那么大的新闻软饭男连影子都没见到,听说是宋凛风给她捐的心脏才救了她。可惜,她这些年只把他当朋友。”
......
冷风像刀子似的割在他的脸上,在他心底割下一道丑陋而深的伤疤,翻滚出来的回忆让伤口沙疼。
曾经,他和林瑜的名字也被人这样拿出来称道。
那时候人们总说他俩一个校草、一个校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他们约定好,毕业后一起来到京市,不管能不能混出名气,都要结婚。
哪怕跑一辈子龙套,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好。
可后来是他先食言了。
那天也是个深冬,天空飘着雪花,林瑜一个人站在民政局门口等了好久,久到浑身都冻到麻木也没看见他的身影。
是宋凛风告诉她,他发现陈牧之在机场要准备出国,身边还跟着一个打扮华丽的女人。
她疯了似的追了过去,一路上双目赤红,怕得连握着方向盘的手都在发抖。
最后除了严重的车祸,心脏被碎片穿刺,其余器官也都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损伤。
可她哪怕是这样,醒来第一件事还是忍下剧痛打给陈牧之,可电话那头只传来无尽的忙线声。
那天,她打了无数个,每一个拨出的瞬间她的全身好似被扔在针床上滚动似得,可全都没有打通。
她恨透了他。
她花了四年的时间,成为了顶尖国际影后,并用权势强取豪夺与他结婚。
不是为了破镜重圆,而是为了报仇雪恨。
天太冷了,陈牧之还是打了个车。
透过车窗,外面飘起了零星雪花,外面的景象逐渐倒退,正如他这短暂的平静时光。
半个月后,他将彻底加入缉毒小队,过上在刀口舔血的生活。
有时候他也希望,自己被林瑜折磨死也好,死在爱人手上,总比死在毒枭的手上好。
可惜,他家三代都为国家缉毒事业而牺牲,这是他逃不了的命。
回到家,主卧微微开着一道门缝,里头传来男女暧昧的声音。
他麻木地看了眼然后若无其事地来到厨房倒了一杯水。
良久,主卧的门开了。
当看到走出来的男人时,他不由得一愣。
宋凛风赤着上身,脖颈处还有着未消散的口红印,眼底的红血丝诉说着刚才的激烈。
与此同时,陈牧之还注意到他的左边心口处,有一道又深又丑的疤。
当他察觉到自己的目光时,还略带心虚地侧了侧身,抬手指向主卧道:“阿瑜说让你进去。”
陈牧之眼底再次恢复了方才的死气,低头朝着主卧走去。
一踏入,他胃里的酸水不禁翻滚起来。
林瑜翘着腿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一双修长的长腿在灯光下尽显白皙,穿着白色真丝吊带裙,黑发如瀑般散落在身侧,红唇早已亲到边界模糊,精致的双眸透露出冰冷。
目光所及,皆深深刺痛着陈牧之的双眼。
“阿瑜,这些年你找别的男人也就算了,难道连宋凛风你也不放过吗?”
她比谁都知道,宋凛风曾是他最好的朋友。
那时候他的日子那么难,生命中唯一的两束光就是他们俩了。
可如今,他们的关系却逐渐扭曲,早已看不清最初的样子了。
林瑜眼底的秋波微颤,可看向他的目光仍旧冰冷,带着几分凉薄。
“陈牧之,看来你还没那么冷血,还记得他是你的朋友,那我呢?怎么就偏偏不记得我了呢?”
“哦,我想起来了,是因为我没钱。”
话音落下,她放下长腿,站了起来,轻轻地从他身前走过,拿起床边放着的钱包,从里面抽出一沓厚厚的钞票。
下一秒,朝着陈牧之的脸狠狠地砸去。
钞票散落一地,和地上的混乱融为一体。
陈牧之微微侧头闭眼,脸颊传来阵阵火辣。
她戏谑的声音在头顶响起:“陈牧之,你不是喜欢钱吗?我给你啊!这些够不够?够不够让你想起我!”
她的尾音骤然抬高,眸底微红,脸上有着几分怒气。
当年陈牧之和她的理由,是因为她穷,她给不了他想要的生活。
可这是他骗她的。
她是这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他连心都愿意挖给她,又怎么会不要她。
可他迫不得已,他得让她活下去。
他的父亲是缉毒警察,当年在任务失败后被毒枭知道,于是那些人杀了他,还报复他的家人。
他的母亲、妹妹全部被虐杀致死。
陈牧之为了不让林瑜受伤害,他只能不告而别,在警察的保护下离开。
可那天刚要登机,他便知道她出了车祸。
他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想都没想便将心脏给了她。
那时候,他做好了要一命换一命的打算。
好在国家念及他父亲牺牲,给他换了一颗人工心脏,才救了他一命。
但这也意味着,从此他这条命归国家所有。
连他和林瑜结婚,也是上面要求他借着这个身份做得隐藏,一旦有了新任务,他就必须从她的身边离开。
一想到这些,他的眼底殷红。
林瑜见他一脸隐忍着委屈,眸底也跟着微微抬起。
“怎么?是想好了什么悲情的苦衷,把自己给打动了?”
回过神来,陈牧之冷笑一声,弯下腰一边捡钱一边说道:“什么苦衷不苦衷的,我就是喜欢钱,你给得越多,我能想起来关于你的故事更多。”
那些苦衷,他多年前不能说,那现在就更没必要说了。
对他来说最好的结局就是,完成父亲生前的任务,然后继续苟活于世。
他这条命早已不属于自己了,和林瑜更是不会有结果的。
这段时光,不过是自己偷来的。

等再次睁开眼睛,陈牧之已经躺在了床上,窗外传来阵阵雨声。
他忽然想到了晕倒之前发生的事情,还有林瑜的那句话,心里忽然泛起针扎似的疼。
为什么自己都已经伤害她到这个地步了,她还不肯放手。
互相折磨的意义,到底又是什么呢?
轰隆隆——
窗外忽然传来阵阵滚雷声。
陈牧之忽然想起来了那枚被宋凛风扔掉的戒指。
那枚戒指在沼泽里,要是下一夜的雨,戒指可能就找不到了。
这么一想,他不顾身上的疼痛,立刻起身朝着门外跑去。
一开门,却发现偌大的别墅内除了几个零星的下人,却不见林瑜的身影。
他下楼拉着保姆问道:“林瑜呢?”
“林小姐她说有工作,要参加一档野外求生的节目,下午的时候刚走。”
野外求生......
陈牧之看着外面被狂风吹得东倒西歪的大树,心里不由得一紧。
“那你知不知道她参加野外求生的地方在哪?”他紧张地问道。
保姆摇了摇头。
“这我不知道。林小姐的工作,是向来不会和我们说的。”
就在这时,身后主卧的门突然打开。
宋凛风走了出来,眼底带着戏谑。
“陈牧之,你现在是在装模做样的关心阿瑜吗?”
陈牧之立刻转身,双眸瞪着他说道:“你知道她到底去哪参加节目吗?”
“我知道啊,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他一脸挑衅地看着他。
“她在哪?”他问道。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看着你去英雄救美吗?陈牧之,你好喜欢上演这种戏码啊,你以为你这样做,她就会被你给打动吗?你根本没办法陪在她身边,你又为什么总要做这些让人误会的事情呢?”宋凛风盯着他。
陈牧之垂在身侧的手紧紧攥着,努力平复着内心起伏的怒气:“宋凛风,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爱她吗?你自己看看外面的风和雨,你难道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她的安危吗?”
“这就是你说的爱吗?你还真是自私!只想着得到!”
宋凛风的眸色终于有了些变化。
“陈牧之,你有什么立场在这教训我!你一个根本无法陪她一辈子的人,你凭什么在这跟我叫嚣!”
陈牧之再也忍不住了,他直接走上前揪住了宋凛风的衣领,咬牙切齿道:“赶紧告诉我!那些节目组的做派你比谁都清楚,他们制作节目根本不会管演员是否安全,为了节目效果他们什么干不出来!”
“你赶紧告诉我阿瑜在哪拍摄!”
宋凛风的眸色逐渐沉下,冷漠地扔了一句话。
“就在南边的荒山上,那里靠着一个还没开发的海,比较有原始的气氛。”
说罢,陈牧之直接拿起了沙发上的外套,朝着外面走去。
说到底宋凛风还是和陈牧之一起长大的,他的身子骨本就瘦得吓人,他哪里是救人,分明是去送死。
他急忙对着他的背影大喊道:“陈牧之!你疯了吧!林瑜肯定带了保镖,你是要去送死吗?”
可陈牧之却没回应他,毫不犹豫地消失在了这个雨夜。
“真是一群神经病!你还真是伟大!我就看着,看着你把英雄逞到底!”
宋凛风骂道。
此时,林瑜的节目已经开始了录制。
节目组完全忽视了今晚的大雨预报,大家都以为这只是一场普通的大雨。
甚至还因此庆幸可以多一些节目效果。
可谁也没想到,帐篷还没搭建好,手机上就发来了红色暴雨预警。
这个时候,所有的机位都已经架好了,如果要是收起来,那就要白费一天的出勤,会增加成本。
所有人都觉得,只要趁着暴雨还没下来,把帐篷搭好就行了。
林瑜本想和节目组商量,但她先前因为陈牧之弄伤宋凛风的事情,没有给大家一个合理的交代,反而包庇了他,已经受到了大量的谩骂。
如果这时候再和节目组对着干,说不定明天就会喜提一个林瑜耍大牌的热搜。
她想了想,还是算了,至少是个正经节目,也不至于真的拿嘉宾的命开玩笑。
一阵巨雷后,暴雨无任何前兆的直接倾盆而下,让人根本猝不及防。
甚至连帐篷都还没有搭建完。
林瑜穿着冲锋衣,可雨实在是太大,全身都被浇透了。
冰冷的寒意直接钻进了她的骨缝里,曾经本就出过车祸的她,身子在这一刻显得格外脆弱。
“雨太大了!!大家快点找个避雨的地方吧!!”
林瑜的隐形眼镜忽然被大雨给冲掉了,一片黑夜里,她眼前的人影瞬间和黑夜融和在一起,只有一些恍惚的灯还依稀看得见。
她凭借着本能,顺着往前走,可身子踉踉跄跄,不小心就被脚下的石子搬到了。
等再起身的时候,眼前最后一丝光亮也消失了,耳边还传来一阵汽车发动的声音。
她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大声喊道:“等等我!!我还没上车!!”
可惜雨太大了,完全将她的声音淹没了。
车子的声音渐行渐远,她的身子也越来越无力,被一层刺骨的冷覆盖,因为失温连意识也跟着模糊起来。
就在她以为要这么晕倒在无人知道的荒山时,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叫声。
“林瑜!!阿瑜!!你在哪!”

见他如此,林瑜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蹲在地上捡钱的陈牧之,抬脚狠狠地将他的手踩在脚下。
陈牧之忍着手上传来的阵痛,后牙槽咬得吱吱作响也不发出一丝声音。
他全当这些是真正进入毒枭窝点的训练了。
等到身心交织的痛都不怕了,便没什么可威胁到他的了。
深夜,他正要出门时,看到了正坐在沙发上激情拥吻的两人。
林瑜双眸死死的盯着门缝后的陈牧之,好似报复一般的在身前男人的耳边说着情话。
“老公,我好爱你啊,我真希望这辈子都有你在我身边。”
“我永远都爱你,你也永远爱我,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
陈牧之偏过头,轻轻地将门合上,连落锁的声音都控制得极轻。
正如他此刻夺眶而出的泪,强忍着颤抖的身子,双手紧紧地捂着嘴巴,顺着门无助的滑落在地。
那些情话,是曾经他对她说的。
那时候他们和大多数来京市打拼的人一样,挤在二十平的出租屋内,日子清贫可感情浓烈。
每每下雪,她都会打开窗户伸手去接,望着漫天雪花对他说:“他们说,一起淋过雪的人,就当是一起白头偕老了。我们出去淋雪吧?”
陈牧之却把她一把揽回怀里,刮着她的鼻尖宠溺道:“傻瓜,我要真的和你共白头,你休想作弊哦。”
如今想想,不过是镜花水月,老天对他开得一个巨大的玩笑。
可这个玩笑不好笑,让他好痛,全身都跟着痛。
不知道哭了多久,哭到最后连嗓子眼里冒着些血腥味。
他想着,这是他最后一次再为她哭了。
外面的声音逐渐消失了,敲门声响起。
隔着门,他听到了林瑜略带沙哑的声音:“陈牧之,我饿了。”
陈牧之迅速抹了把脸,打开门。
可声音却仍旧平静:“好,你想吃什么?”
她的嘴角挑起一抹弧度。
“我要吃南门市场门口那家小馄饨。”
陈牧之微微抬眸,看向墙上的钟表。
已经十点了。
那家小馄饨生意非常火爆,一般这会都要收摊了,而且他们在北城区,光是过去都不止十五分钟。
他犹豫了几分道:“这个点了,估计已经要关门了,不如还是…”
“啪!”
又是一沓子厚厚的钞票甩在了他的下巴。
“谁能不爱钱呢?你把这些钱给她,让她给你做,剩下的当你的跑腿费了。”
说完,未等他回答,她便已经迈开长腿转身离开。
一边走一边说道:“ 拿了钱就赶紧滚去办事!”
陈牧之没再说什么,一把抓起地上的钱,朝着门外走去。
果不其然,等他赶到的时候,人家刚好收摊。
他急忙说道:“对不起!能不能麻烦您再给我做一份!”
老板娘摆摆手。
“哎呀,明天再来吧,我要收摊了。”
陈牧之拿出了一沓子厚厚的钞票,递给她道:“求你了,我今天必须得买到,这些钱都给你,你看看,能不能再给我做一份?”
哪怕灯光再昏暗,也抵挡不住钞票的光芒。
他这一沓子钱都要赶上她这一晚上的利润了。
老板娘笑着推了推他的手,笑着道:“算了,这点馅本来是我准备拿回去给我孩子做的,你既然这么想要,就给你吃了吧。”
陈牧之连连感谢,还是将那钱放进了钱筒里。
过了一会,老板娘指着他忽然说道:“哎呀,我想起你来了,之前是不是你还总和一个姑娘来啊?我想着你们经常九点多来,一个大碗一个小碗,小碗不要香菜?”
陈牧之微微一愣,鼻腔瞬间涌起一阵酸涩。
那时候他和林瑜在剧组跑龙套,经常在收工以后来这边吃上一碗馄饨才能心满意足的回家。
“一个大碗,一个小碗,小碗不要香菜。”
好像林瑜爽朗清甜的声音还在耳侧回荡。
那时候,她是那么美,一双大眼睛在路灯下闪闪发光,像天空上最闪耀的那颗星星。
“好了!要香菜不?”
老板娘见他没回答,以为是认错了,又问了一遍。
他略带哽咽道:“小碗,不要香菜…”
“您没认错,就是我。”
老板娘一笑,递给他时又问道:“那那个姑娘呢?你们结婚了没?有孩子了吧?”
“没,快离婚了。”
陈牧之驱车,快速地消失在了黑夜中。
当他将小馄饨放在林瑜面前的时候,她的眼神中满是不可思议。
“你确实是南门市场那家的?你可别拿别人家的糊弄我,我能尝出来。”
陈牧之垂眸道:“真的是那家。”
“哼,你少在这胡说八道,你出发的那个点她们家估计都要收摊了,你怎么可能还能买到。”
林瑜冷眼看着他道。
“你尝尝就知道了,我去的时候刚好还有最后一份。”
她半信半疑地打开,当看到里面没有香菜的时候,眸色微微一颤,拿着勺子的手都跟着轻颤。
吃了一颗小馄饨后,她的眼睛习惯性的一亮。
陈牧之刚好将这短暂地一抹收入眼底。
这一刻,他仿佛有种回到从前的错觉,
林瑜发现这确实是那家的味道,抬眼时对上了他发涩的眸眼。
两人之间的气氛略微升起一层尴尬。
“你是怎么买到这家的?”
林瑜冰冷的质问打破了气氛。
陈牧之动了动干涩的喉咙。
“当然是用你给我的钱,你说的,没人会拒绝钱。我和她说,我的老板命令我今晚上一定要吃到这碗馄饨,你看她给我这么多钱,咱俩平分一下,你就当帮我......”
“滚。”
林瑜的脸色阴沉的可怕,低吼出一个音节。
陈牧之闭上了嘴,转身准备朝着房间走去。
前脚刚要迈上台阶时,却听到她将馄饨倒掉的声音,与此同时,她清冷的声音再度响起。
“这碗沾了你气味的馄饨,让我觉得无比恶心!”
“陈牧之,你没有心,你永远都对不起我。”
她的话如同针扎,让陈牧之的心里泛起细细密密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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