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对于警察的询问,我表现的一问三不知。
事实上我真的也答不上来多少,我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
我的爸妈并不喜欢我,从小到大,他们一直都叫我“小狗。”
小时候的我还不懂,以为这就是我的名字。
长大点后我才知道,“小狗”不该是一个人的名字。
我的种种表现,都让警察以为我是孤儿。
没办法,最后警察只能先把我送去福利院。
因为我报警才使被拐的小孩得救,各种新闻媒体都把我报道成小英雄。
等大家知道我可能是孤儿后,便更加同情我了。
不少人更是提出要领养我。
一个月过去后,确定真的没人过来认领我,警察便替我寻了一户好人家。
那户人家正是参与救援行动的警察刘叔叔的朋友。
他的朋友是一对40岁左右的夫妻,夫妻恩爱,家里条件很好。
因为身体原因他们不能生育,无儿无女,知道我的事迹后,便找到警察刘叔叔提出要领养我。
警察刘叔叔提前询问过我意见,我没有丝毫犹豫便立马答应了。
我非常想有个家。
一个正常的家。
警察刘叔叔爱怜的摸了摸我的头,“好,我这就带你的新家。”
从那天过后,我便有了新家。
我也第一次拥有了真正的名字,唤“慕笙”。
这是我新爸妈给我取的名字,我很喜欢。
慕笙……慕笙……
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2
来到新家后,虽然养父母对我很好,但我却过得并不踏实,经常噩梦连连。
因为现在的美好生活是我撒谎得来的。
如果被大家发现我其实是人贩子的孩子,估计人人都会恨极了我。
没有人会喜欢人贩子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