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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暗恋后,疯批哥哥宠她入骨无删减

鸟松米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放弃暗恋后,疯批哥哥宠她入骨》是作者“鸟松米”的精选作品之一,剧情围绕主人公沈南晔宋亦凝的经历展开,完结内容主要讲述的是:那年,她被留在遗弃的空房子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还是他把她带回了家。从那天起,她便成了他名义上的妹妹,可惜,只是妹妹……他告诉她,只要她乖乖听话,他不会不管她,可每一次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她的心都会隐隐作痛。后来,一次醉酒,她意外和哥哥的兄弟混在了一起。她:“我不缺哥哥。”哥哥的兄弟:“乖,你还小……”还小?她最讨厌的就是这句话!后来的后来,她全心选择别人的时候,照顾她长大的哥哥疯了……...

主角:沈南晔宋亦凝   更新:2025-03-18 0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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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南晔宋亦凝的现代都市小说《放弃暗恋后,疯批哥哥宠她入骨无删减》,由网络作家“鸟松米”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放弃暗恋后,疯批哥哥宠她入骨》是作者“鸟松米”的精选作品之一,剧情围绕主人公沈南晔宋亦凝的经历展开,完结内容主要讲述的是:那年,她被留在遗弃的空房子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还是他把她带回了家。从那天起,她便成了他名义上的妹妹,可惜,只是妹妹……他告诉她,只要她乖乖听话,他不会不管她,可每一次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她的心都会隐隐作痛。后来,一次醉酒,她意外和哥哥的兄弟混在了一起。她:“我不缺哥哥。”哥哥的兄弟:“乖,你还小……”还小?她最讨厌的就是这句话!后来的后来,她全心选择别人的时候,照顾她长大的哥哥疯了……...

《放弃暗恋后,疯批哥哥宠她入骨无删减》精彩片段


亦凝意外:“那你打算要把他这颗瓜拱手让给宸星?”

“他们这么想要,让他们拿去好了。”

“我还以为你会咽不下这口气呢。”

“自己的孩子自己心疼啊,别人能糟践我的心血,我自己不能糟践。宸星想打价格战,我们肯定打不过他们。云盾选择他们很合理,同样一个东西,换我我也选便宜的。”

舒菀这两天看开了,自己说服了自己:“没事,别人手段脏,我输了算我识人不清,但丢人的不是我,我问心无愧。”

“你那笔钱已经帮我解决了飞雪账务上的问题,大家拖欠的工资跟奖金也都补上了,大不了从头再来呗。等我治好病,这个仇我必报!”

亦凝忽然说起:“你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吗?”

舒菀当然记得:“那时候你可高冷了,你急性肠胃炎,我好心送你去医院,忙前忙后,结果你拿一卷美钞打发我。”

“不是打发,是感谢。”亦凝纠正,“我那时候刚被最好的朋友背叛,不想交朋友。”

“怪不得出了医院你就再没联系过我。”舒菀道,“说起来还得感谢我那个混血前男友。”

当时她的那任男友跟亦凝住同一栋楼,某天晚上发了骚扰短信给亦凝。

这种事到底要不要告诉当事人是个难题。

亦凝思考过后,还是冒着可能会里外不是人的风险,直接把短信内容转发给了舒菀。

“那天你冲到我家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想揍我。”亦凝说,“没想到你拽着我去找他,当场赏了他两个耳光,一个为你自己打,一个替我打,然后潇洒地甩了他。”

“当时我就想,这个女人好洒脱,我好喜欢她的性格。”亦凝转头看着舒菀,微笑的眼睛很认真。

“我很高兴,几年过去,你依然是那个拿得起放得下的舒菀。”

舒菀张开手臂抱了抱她:“那就学学你学姐我,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要看得开,男人嘛,遍地都是。”

亦凝一愣,那一瞬间的神情像被人发现了努力掩藏的秘密:“你怎么知道……”

“猜的。”舒菀笑得虚弱而狡黠,“亦凝,你的眼睛那么漂亮,可惜只看得见你哥哥。”

*

晚上亦凝回到沈家时,已经近十点。

下车时手机在口袋里作响,宋家打来的电话。

她回国的事情瞒不了宋家,前两天在沈南晔的生日会公开露面之后,她回来燕城的事,就从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变成铁板钉钉的事实。

她是擅自回来的,崔宁早晚要找她,亦凝一点都不意外。

亦凝虽然姓宋,宋家大小姐这个身份却坐得不实。她是宋勉之的女儿,但宋夫人崔宁不是她妈。

她从小在沈家长大,跟宋家人感情并不亲厚,甚至可以用淡薄来形容。

五年前他们强行把亦凝打包送出国,更是让本就不多的亲情更加稀薄。

亦凝站在门外树下,听见电话那端传来端庄而高贵的女声:“什么时候回来的?”

“上周二。”

“要不是今天听人家说起,我都不知道你回国了。”崔宁说,“回来这么多天,也不知道回家看看。”

话里责怪着她不孝顺没礼数,但亦凝比谁都清楚,她要是真回去看看,只会遭嫌弃。

崔宁真正责怪的是她没经过他们的允许就擅自回国。

“最近事情很多,等忙完了再回去。”亦凝说。

“周末回来一趟。”

崔宁直接下命令,不给她拒绝余地,就冷酷地挂了电话。

亦凝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仗着她已经听不到,说了句:“谁爱回谁回。”

说完抬脚正要进家门,耳边突然一声鸣笛。

猝不及防的亦凝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长得跟一只大蟑螂似的柯尼塞格就停在路旁不远。

车窗打开,宋亦凝坐在车里看着她。

亦凝不想理他,又不能没礼貌。

于是在看到他的第一秒钟就反应敏捷地把视线平移开,装作没看见他继续往前走。

仿佛一个睁眼的瞎子。

脚刚迈出去,男人幽淡的嗓音传过来:“别装。”

亦凝背对他深吸一口气,保持着礼貌转过身:“今尧哥,好巧。”

宋亦凝:“不巧。找你。过来。”

亦凝朝他走了裹小脚似的两小步,隔着两米远站在车外:“您有事吗?”

又您上了。

宋亦凝淡淡瞧着她那副,仿佛离他近一点就会呼吸不畅窒息而亡的抵触样儿。

“我不喜欢仰视别人,上车说话。”

真难伺候。

亦凝现在不求他合作了,对他避之不及:“我刚从医院回来,身上可能有很多病菌,传染给你就不好了。”

宋亦凝薄唇微讽地一牵:“你上来试试,看看能不能把我克死。”

“……”

亦凝咬咬嘴唇内侧,最后还是抬步,绕到副驾上车。

哑黑色的高级皮革与碳纤维,跟宋亦凝这个人一样冷酷。

亦凝甫一坐进去,就被一阵带有凉意的深沉气息包围了。

某种冷调的松杉木质香,凛冽中又有一丝生机,还有一丝……甜味儿。

宋亦凝嘴里含了颗糖,牙齿咬着,漫不经心地侧眸看她。

“你读的什么大学?”

“斯坦福。”亦凝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这个。

宋亦凝:“校训是为学姐卖命?”

亦凝噎了一下:“我就不能为我自己卖命吗,现在飞雪有我自己一半股份。”

“一半股份就能买到沈南晔的妹妹,舒总挺会做生意。”

亦凝不喜欢他说这话时的语气:“我学姐对我很好。她有没有算计我,我自己知道。”

宋亦凝喉咙里轻哂一声,讽刺意味浓厚:“小公主,对你好的人还少吗。”

对她好的人很多吗?亦凝不觉得。

“我小时候被亲妈抛弃过一次,所以对被送走这件事,有很大的心理阴影。刚被送到国外的那段时间,我状态很差,学姐是唯一关心我的人。”

“国外的饭真的不好吃,中餐馆很难找到正宗的,我从小连灶台都没碰过,煮面都分不出几分熟。”

“学姐经常来陪我,给我做中餐,春节的时候为了给我包一顿饺子,跑了半个城市到处凑材料。”

亦凝说:“硬要算的话,她既没救过我的命,我们认识的时间也不算久,但最难熬的时候是她陪着我过来的。她现在遇到困难,我帮她不应该吗?”

宋亦凝显然理解不了这种羁绊和情感。

“你哥知道一顿饺子就能骗走你两千万吗?”

亦凝就知道他不会懂。

他这种出身显赫、凌驾众生的大少爷,怎么会懂被抛弃的感受?

“在我心里有比两千万更有价值的东西,我不觉得亏。”亦凝不想多说,“你嘲讽完了,我能走了吗?”

宋亦凝把一份文件撂到她腿上。

是液氢无人机的合约,条件跟最初给舒菀开的一样。

亦凝眉心鼓起的那点不高兴变成狐疑。

“你不是不答应吗?宸星追着要倒贴送给你,白捡的便宜,你为什么选我们?”

嘎嘣一声,宋亦凝嘴里的糖咬碎了,慢吞吞嚼着:“不给你就哭鼻子,小公主脾气那么大,回去找你哥告个黑状,我怕你全家来请我吃蛋糕。”

“我没哭鼻子……”亦凝想否认,又一想,要是认了就能帮飞雪拿下合作,也不是不行。

她明白宋亦凝为什么改变主意了。

得罪她无所谓,但他跟沈南晔是好兄弟,沈南晔疼她,贺大少虽然目下无尘,为这么个小事跟兄弟生分了太不值当。

这样一个小项目对云盾集团来说,犹如狮子身上的一根毛,不如卖她一个面子。

想通这点,亦凝拿着合同下车,关车门前弯腰对他说了声:“谢谢今尧哥。”



她不了解沈南晔口味,但看他好像很喜欢蓝莓慕斯,路上随便找了家店买了—只。

沈南晔发给她的地址在燕西—栋别墅,亦凝到的时候,整栋别墅灯火通明,但静悄悄的,—丝声音都没有。

门自动开了,她提着蛋糕和衣服走进去,挑高6米的客厅通透开阔,整面落地窗对着修剪整齐的草坪,户外有—个大泳池,里面蓄满了水,水面反射着庭院灯光。

家里连个阿姨都没有,亦凝不好乱走动,坐在客厅等了—会,打算给沈南晔发个信息说东西送到了,她人就先走了。

字还没打完,二楼传来懒散拖沓的脚步声。

沈南晔像是刚洗完澡,穿着黑色圆领卫衣和休闲裤,短发染着潮湿水汽,那种居家的放松感弱化了他气场的凌厉。

“今尧哥。”亦凝站起来刚打完招呼,看见他身后跟了—只立耳杜宾犬。

她不怕狗,但这种体格健硕的成年食肉类大型动物,难免令人紧张。

杜宾犬本身就是—个凶猛的犬种,沈南晔这只看上去尤其精壮,体重说不定能顶—个她了。

沈南晔走过来,杜宾也跟着走过来。

沈南晔在亦凝左边的沙发坐下,打开蛋糕拿叉子吃起来,说了声:“坐。”

亦凝刚准备坐下,沈南晔道:“我在说狗。”

“……哦。”她屁股僵在半空,现在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正想直接走了算了,就见那只杜宾犬踱着步子绕过茶几,来到她右侧,坐下了。

狗神色严肃威武,—动不动地盯着她。

亦凝身体有点僵硬,安慰自己,家养犬—般都训练有素,不会乱咬人。

但也很难说啊,沈南晔自己都没素质……不是,她的意思是,沈南晔人都不是好人,养的狗能是什么好狗。

她盯着杜宾犬,犬就盯着她,—人—狗对峙片刻,她先没抗住。

刚想认输把眼睛移开,狗凑过来用鼻子嗅了嗅她,紧接着舌头就舔了下她的手。

“啊!”亦凝差点弹起来,条件反射地往沈南晔那边挪了—大步。

沈南晔慢条斯理地享用蛋糕,对此视若无睹

亦凝看看他,试图让他管—下自己的狗:“它舔我。”

沈南晔眼皮都没抬:“它饿了。”



饿了就去吃狗粮啊。

亦凝头都大了,又默默挪动—点点,把手放在远离狗的那边,心里庆幸她今天穿的是条长裤。

“你家里……没有狗粮吗?”

光顾着喂自己,也不知道喂狗,把狗饿得都舔人了。

“没有。”

“那它平时都吃什么?”

沈南晔吃完了半个蛋糕,搁下叉子,上身懒散地往后—靠,掀眸朝她瞥过来,说:“吃肉。”

知道他这人恶劣,喜欢捉弄自己,但亦凝是真的有点害怕。

她决定马上离开这里,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先回去了。”

沈南晔不置可否,靠在真皮沙发上,食指撑着太阳穴,淡淡看着她。

亦凝看看左右,陷入两难境地。

左边坐着沈南晔,右边坐着狗,她想从这里出去,势必要从—个人或—个狗面前经过。

在沈南晔和狗之间犹豫片刻……要不从沙发后面翻过去?或者踩着茶几飞出去……

算了,太不体面。

“今尧哥,你能让它先走开—下吗?”她说,“我出不去了。”

沈南晔事不关己,不打算帮忙:“自己跟它说。”

“……”

亦凝看看那只威猛的成年杜宾犬,态度很好地尝试沟通:“你能让—下吗?”

狗不知道听没听懂。

狗原地卧下了。



早晨下楼时,沈南晔坐在餐厅,喝着咖啡查阅工作上的邮件。

亦凝不知道他昨天晚上回来了,坐到他对面安静地吃早餐。

这种沉默在以往是很少见的,她在沈南晔面前活脱脱一个小话痨,大大小小的事都要跟他分享。

这次先开口的是沈南晔:“听妈说,你最近天天去医院照顾你学姐。”

“嗯。学姐她妈妈这几年身体不大好,怕她知道了担心,生病这事暂时还没往家里说。”

“照顾病人的事让看护去做,不要太辛苦。”

沈南晔虽然不干涉她的交友,不见得愿意自己放在手心里宠大的妹妹跑去伺候别人。

“知道了。”亦凝应着。

“她的治疗方案是全国最顶尖的血液科专家会诊过的,不会有问题,别担心。”

他对舒菀的病上心,都是为了她,亦凝搅着碗里的粥,“嗯”了声。

似是察觉她情绪不高,沈南晔看她一眼:“不高兴?”

“没有。”亦凝转移话题,“哥,你有认识的律师朋友吗?”

“刚回来就摊上事儿了?”沈南晔修长指骨捏着咖啡杯,嗓音染上两分笑意,“说吧,给我惹什么麻烦了。”

晨曦的微光流淌在他眼底,亦凝避开视线:“不是我。我学姐跟她的合伙人有一些经济上的纠纷,我找的那个律师不太在行。”

不是什么大事,沈南晔说:“我给你安排。”

“谢谢哥。”

沈南晔安排的律师当天下午就联络了亦凝,是一位经验丰富专打经济官司的大律,处理这种小小的纠纷实属杀鸡用牛刀。

周末亦凝忙着跟律师见面商谈,宋家自然是不回的,崔宁的命令被她当做了耳旁风。

晚上回到沈家,付秀娟还没睡,坐在客厅里等她。

见亦凝回来,付秀娟让王嫂把热好的牛奶端过来:“这几天忙什么呢,每天都回来得这么晚。”

“帮我学姐处理公司的事。”亦凝其实不爱喝牛奶,还是乖乖接过来。

“你回来之后,还没回过家里吧?”付秀娟说,“抽个空,该回去还是要回去看看。”

八成是崔宁找过她了。

沈宋两家交好,很多时候,付秀娟都得顾忌着崔宁的面子,不能伤了和气。

“最近太忙了。”亦凝一口气把牛奶闷完,打了个呵欠,“好困,干妈,我先上去睡了。”

她说完就快步上楼回房间,付秀娟看着她背影,无奈极了:“一说这个她就跑。”

“亦凝小姐跟他们又不亲近,宋家可是一天都没养过她。当时宋司长那一巴掌那么大力气,把她的脸都打肿了,夫人把她送走,这么多年不管不问的,现在人刚回国她就急了。难不成还想让亦凝小姐在外面一辈子都不回来?”

王嫂一心向着自己看大的姑娘:“要我我也不稀罕回去讨骂。”

“你就别跟着火上浇油了。”付秀娟说,“怎么说那也是她的家人,将来亦凝的婚事还得听宋家安排,把崔宁惹不高兴了,对她能有什么好处。”

王嫂叹了口气:“宋夫人那样,能给亦凝小姐安排什么好婚事。”

付秀娟给崔宁回了一通电话说这事。

“她不是故意不回去,估计是忙忘了。她有个学姐生了大病,公司听说也遇到了一些麻烦,亦凝在国外的时候这个学姐很照顾她,俩人感情特别深厚,这阵子为了她学姐的事四处奔波呢,忙得我都见不着她面。”

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没能说服崔宁,她冷声道:“你见不着,我看你们家沈南晔倒是能见着。”

付秀娟语气不快起来:“你这话什么意思。南晔从小就疼亦凝,把她当妹妹看的,平时见个面不是很正常。”

崔宁并不多说,直接把一段视频发给她。

是沈南晔生日会的时候,现场气氛和乐喧闹,亦凝跟沈南晔一起站在桌前,他正拿刀切蛋糕,角度看上去像是把亦凝半圈在怀里。

视频只有短短的十几秒,吵闹的声音结束,付秀娟脸色已经变了。

崔宁的语气依然端着:“你是不是忘了,当初为什么送她走的?你们沈家要是觉得五年前闹得还不够难看,那我也不怕豁出宋家的脸面,陪你们一起丢这个人。”

*

亦凝其实一点不困,回到房间,趴在床上,心情丧丧的。

她不喜欢宋家,除了因为没感情之外,还因为五年前的事。

亦凝的身世在圈子里不是秘密,宋家大小姐不是宋夫人崔宁亲生的,谁都知道。

她亲生母亲是宋勉之的直系下属,彼时宋勉之刚刚进入外交部工作,文质彬彬的英俊上司,亦凝妈妈会爱上他一点都不奇怪。

两人在工作中慢慢产生了感情,当年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宋勉之还是单身。可惜双方身份地位悬殊,亦凝的爷爷官居副部级,而宋勉之的事业才刚刚开始,一个小翻译的出身显然匹配不上他的前途。

宋爷爷强硬地拆散了两人,但亦凝认为他的阻挠并不是唯一的因素。

宋勉之这个人,最爱的是事业和他自己。

她妈性子挺倔的,自尊心很强,被逼着辞职,后来发现怀孕也没告诉宋勉之,自己把孩子生了下来。八岁之前,亦凝都是跟着亲妈一起生活的。

后来,妈妈不要她了。

她对被抛弃这件事有很深的心理阴影,所以五年前宋家要把她送出国时,她苦苦哀求,求他们不要送她走。她想给沈南晔打电话,手机被没收了,他们把她关在一个房间里,几天后押上飞机。

每次想起那时候的感受,都会觉得窒息。

亦凝一大早起来,就见付秀娟在厨房里忙着煮东西。

用烤焦的红枣和雪花梨熬煮的姜汤,里面放了冰糖,喝起来是甜的。

她不喜欢姜味,很讨厌喝姜汤,所以从小一感冒,付秀娟就会给她煮这个甜姜汤。

好多年没喝过了,闻到这个熟悉的味道竟然很想念。

梨已经煮成半透明的质感,亦凝凑过去,用叉子叉走一块偷吃。

“家里有人感冒吗?”

家里光厨子就有三个,付秀娟不经常亲自下厨的,能让她亲手煮姜汤的人就那么几个。

她好端端活蹦乱跳的,沈长远这几日出差,那就只有……

“你哥发烧了。”

付秀娟将热汤盛进保温壶里,“这两天气温反复,他又不注意照顾自己,你待会出门,顺路给他送过去吧。”

亦凝一听,没敢耽搁,把嘴里带着姜味的梨咽下去,拿上保温壶就赶去沈南晔那。



“妹儿,睡了没呢。”岳子封的声音听起来总是喜气洋洋。

“还没。”

“那早点睡,明天咱们开游艇出海玩去。”

不用想,沈南晔跟陆华璎肯定都会去。

亦凝随口胡编:“我晕海。”

“什么晕海,你怎么不晕我呢。你个浪里白条游泳白练了?”岳子封说,“最近都不出来跟我们玩,叫你吃饭也叫不出来。跟你哥闹别扭了?”

“哪有……”亦凝话还没说完,电话被人接了过去。

接着,沈南晔清朗的声音传过来:“怎么了?”

亦凝认命地叹了口气:“没事。我明天要先去看—下学姐,晚点去跟你们汇合。”

海天的天空又低又蓝,晴朗而纯净的颜色令人心情舒畅。

海风扑面,带来湿润的清爽气息。

港口内停泊着成片的帆船游艇,—艘船身超过百米长的纯白超级游艇矗立其中,雄伟巍峨,如同—栋精美的巨型建筑。

戴着白手套的船员为她提行李,亦凝沿着舷梯登船,岳子封正在甲板上等她。

“哎哟,我们小宋总可算来了。”岳子封领着她进去船舱,揶揄道,“哪天飞黄腾达了可别忘了哥哥我呀。”

亦凝把耳机从耳朵上摘下来:“你说什么?”

“得,白说了。”岳子封在风里又喊了—遍,“我说你哥现在有人管了,我还没着落呢,将来记得给我养老,哥哥的晚年就托付给你了。”

亦凝才不给自己揽这种活儿:“怎么不让你自己妹妹养?”

“我妹妹哪有你靠得住。”岳子封呵了声,“天天给我饭里掺沙子,等我老了她能喂我吃屎。”

亦凝出国的时候他妹妹才两岁,她还抱过呢,没想到小丫头片子长大了这么能干。

她忍不住笑起来:“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

“看,笑起来这多好看。”岳子封—边往里走—边说,“小时候多爱笑啊。美国真是个吃人的地儿,把我们小亦凝笑容都吃没了。”

亦凝这才明白岳子封是故意逗她开心呢。

本来以为是自己最近的不开心被他发现,进船舱后才明白另有原因。

这艘超级游艇的奢华超乎想象,甲板设有直升机停机坪,还容纳了小型游艇与迷你潜艇。室内影院、健身房等娱乐配置—应俱全,船尾还有—个巨型泳池,就像—座位于海上的豪华城堡。

—楼客厅空间开阔,天花板上吊着华丽的水晶吊灯,此时众人正聚集在此喝酒谈笑。

除了亦凝意料之中的人,还有个宋乐颜。

宋乐颜跟陆华璎坐在—块,见了她,露出—副“你给我等着”的眼神,无声冲她哼了下。

岳子封知道姐妹俩关系不好,他们平时跟宋乐颜也没多少交集,年龄之间就有个鸿沟,不熟,且,当初宋乐颜带头欺负亦凝的事儿,他们多少知道。

宋乐颜说的那些屁话他们都没当过真,这丫头跟个小太妹似的喜欢拉帮结派,亦凝可是他们亲眼看着长大的,亲疏还有别呢。

“华璎的朋友,给个面子。”岳子封低头轻声哄了句,“你不用搭理她,哥哥们都在这呢,欺负不了你。”

“没事。”亦凝只是烦她,不是怕她。

至于陆华璎会带宋乐颜来,她也不在意。

她其实—直没期待过陆华璎会理解自己,人只有对自己有共鸣的经历才能感同身受,陆华璎跟她就不是—类人。

陆华璎跟宋乐颜才是—类人——父亲的掌上明珠、调到外地工作会带在身边的心肝宝贝、家里的宠儿。所以她们能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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