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想起那晚差点被小混混强暴的经历,没搭理,继续往山下走。
见我警惕的样子,他从书包里掏出证件。
「我叫孙霄,九月份要去市一中上学。」
市一中,那也是以后我的学校。
察觉到我脸上的警惕消了大半,后座的阿姨连忙下车,将我拉了上去。
「快上车,这大晚上的,一个女孩子走山路不安全。你家住哪?我们送你回家。」
我报出地址,车子开始向我家的方向驶去。
到家的时候,我妈正在厨房倒水。
见到我,她下意识的一皱眉:「去哪里疯玩了?你姐姐刚从医院回来,也不知道去她房间陪陪她?一点也没有小由懂事。」
我妈出口的责问让孙叔叔一脸尴尬。
「您是小余的妈妈吧?既然我把小余从山上安全送回了家,这就回去了。这个年纪的孩子都贪玩,你们也别太责怪她。」
我闷不吭声地将手上的两瓶水放在玄关,我妈表情一下子就变得不自然起来。
「孙叔叔,你误会了,我不是贪玩。」
说到这里,我看着我妈的眼睛,一字一顿道:「我就是,活该被她们忘记而已。」
我妈的脸一下子就冷了。
我的心也冷了。
暑假过后,我选择了继续住校。
我爸理亏。
送我去新学校的时候,唉声叹气,似乎想解释什么,又觉得无从说起。
直到下车,我没有再和他说一句话。
世界破破烂烂,总得有人缝缝补补。
我没想到,进入新班级的第一天,上天就为了制造了一份惊喜。
我在理科班的班级看见了孙霄。
那个见过我狼狈一面,又愿意伸出援手的男孩子。
「哎?是你?」
他认出来了我。
陌生的环境里,我们因为那天的奇遇成为了同桌。
孙霄性格开朗,乐于助人,打的一手好篮球,是班上的班长。
他像个小太阳,整个学校有不少小女生喜欢他。
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