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就会被抹杀。
七年里,我一点一点地接近他,温暖他,帮助他。
陪他从落魄潦倒的收债打手,走到如今的商业巨擘。
我救赎了他,也爱上了他。
我以为他也是爱我的。
至少前面三年,我们都很好。
他那样粗枝大叶的一个人,为了满足我挑剔的味蕾硬是考下了二级厨师证。
每个月算好日子提前给我准备护理垫和四物汤。
我迷上美甲,把他上下二十根指头糟蹋得没眼看。
他嘴上嫌弃,转头却偷偷学了我喜欢的款式,一板一眼地复刻到我手上。
直到现在,想起他那双修长的大手别扭又灵巧地在我指甲上细细涂抹刻画,心里还是暖暖的,嘴角怎么也压不住。
那时的我们真的好幸福。
我以为他要跟我求婚了,我看到了他藏在柜子里的戒指。
我甜蜜地想,他这样好,我愿意留下来,一直陪着他。
我不走了。